厦门海事局联合水路运输管理、船舶检验部门首次实施船舶证书办理“运—检—航”集约化服务

来源:厦门海事局 索引号:2017-60444 发布时间: [字体: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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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5月19日,厦门隆运船务有限公司购买的德国籍集装箱船舶在办理完成检验、登记、水运许可和船舶基本信息注册等所有手续后,由德国汉堡船籍港转为厦门船籍港,顺利投入国内沿海运输。此次,“新隆运86”轮检验、登记、发证时间比船东预计时间缩短25%,为船东节省经营成本超过100万元。“新隆运86”轮的登记注册标志着海事管理、水路运输管理、船舶检验三部门以船舶证书“同步受理、联合发证”为主要形式的“运-检-航”集约化服务工作机制在厦门港成功进行探索试点。

船舶证书集约化办理模式,不仅实现了原本需要三个部门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、船舶登记证书、船舶水路运输许可证书实现“同步受理、联合发证”,并在船舶检验、安全管理体系审核等实船勘验和现场核查方面进行更好的业务衔接。同时,在海事部门内部也实现船舶所有权证书、船舶国籍证书、船舶配员证书、船舶防污染证书的同步受理、分步审批,提升证书审批流转效率,尽量缩短各类船舶证书办理时间,为船舶尽快投入运营争取时间。

厦门海事局响应国家关于推进“放管服”改革工作要求,以航运业需求为导向,研究航运业密切关注的船舶交易过程中存在的手续办理时间长、资金成本高的问题,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,联合涉海运输管理部门--水路运输管理部门、船舶检验机构积极着力从密切各部门职能衔接、信息互换共享、优化工作流程,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为新登记船舶抢时间、为船东争效益,服务航运业发展。

目前,船舶证书办理“运—检—航”集约化模式还处于探索试点阶段,厦门海事局还将进一步总结、完善相应工作机制,逐步对符合条件的新登记船舶开展此项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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