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机关(审计处)简介
一、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直属海事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政策、法规和规章。
二、在所属海事系统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职能,向局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。
三、负责对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。
四、负责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管理和保值增值情况进行审计监督。
五、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收支以及专项资金和船舶港务费、船舶吨税等规费的征收使用 管理情况进行审计、监督。
六、负责对侵占国家资产、严重违反财经法规、严重损失浪费等损害国家和集体经济利 益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监督。
七、负责组织对直属海事系统经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行业审计调查。
八、负责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工作。
九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处 长:郝立志
联系电话:010-65292690